溢油发生后,我们与中海油一起同中国农业部和国家海洋局签订解决协议,着力解决溢油可能带来的潜在损失。

国家海洋局根据《海洋环境保护法》评估并追偿海洋环境的损失,履行其监管职责,与康菲中国和中海油一起达成了与溢油事件相关的海洋生态解决协议。

中国农业部

2012年1月,康菲同中海油与农业部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康菲向农业部支付10亿元人民币(约合1.6亿美元),用于解决特定沿海水生生物受损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渔业资源受损的赔偿和补偿问题。农业部是渔业资源受损个人赔偿的行政调解组织方。

此外,康菲和中海油再向农业部分别支付1亿元人民币(约合1,600万美元)和 2.5亿元人民币(约合3,900万美元),用以开展恢复和保护海洋渔业资源的相关项目。
农业部负责监管并管理这些资金的拨付。

国家海洋局

康菲和中海油还于2012年4月与国家海洋局达成协议。根据该协议,康菲向国家海洋局支付10.9亿元人民币(约合1.73亿美元),用以赔偿和补偿因此次事件给渤海海洋生态环境造成的所有潜在影响,包括生态修复成本等。

在此基础上,康菲和中海油再分别拨款1.13亿元人民币(约合1,800万美元)和 4.8亿元人民币(约合7,600万美元),支持渤海海域海洋生态保护的社会责任项目。

国家海洋局负责监管并管理这些资金的拨付。